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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共同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2023-12-15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刘鹏  郝雅绮)12月14日下午,晋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晓波依法列席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并就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发表检察意见,审委会依法采纳了该意见。会议由市中级法院主持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徐尚勇主持,有关案件承办人列席了会议。为做好列席前的准备工作,李晓波认真查阅了案卷,听取了案件承办检察官关于案件办理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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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晓波指出,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法检”两院共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贯彻中发28号文件以及省委实施意见的有力举措,有助于“法检”两院增进沟通协作、统一司法标准、提升司法质效。检察长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讨论、发表检察意见,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是强化审判活动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

  李晓波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法律共同体”意识,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审判机关的常态化联络,开展同堂培训、庭审观摩、互动调研,构建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良性互动协作关系,在共商中达成共识、在共识中推动共治,携手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晋城建设,共同为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徐尚勇强调,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法院依法接受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全市法院要与检察机关一起坚持同心共向、同题共答、同频共振,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主动衔接、主动沟通,增强公正公信,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为法治晋城建设提供更加优质、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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