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白雪)王一,现任吕梁汾阳市人民检察院驻公安检察室主任,负责本院未成年人检察、职务犯罪检察、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王一检察官立足本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推进汾阳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和刑事执行等检察业务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汾阳市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坚定政治信念,筑牢忠诚检魂
王一坚持以政治引领业务,将业务融入政治,始终以鲜明的政治立场、坚决的实际行动,坚持不懈抓具体、抓深入,自觉把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思想建设的必修课,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在真抓实干上做工作。始终坚持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将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相融合,坚持思想教育不松劲,紧密结合党员思想实际、检察工作实际,树立创先争优的意识。针对工作特点,认真谋划,创新工作理念,制定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效率,推动工作良性发展。
加强法律监督,履行工作职责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争先进、创一流”为目标;以统筹融合四大检察职能为主线,着力推动汾阳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司法理念现代化、监督能力现代化。

坚持将未成年人最大利益作为检察履职的首要考量,选择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方法和措施推进工作。王一自负责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以来,以法治进校园为抓手,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两法”修订为契机,走进校园、走向广场,发放1000余份宣传册,从同学们熟悉的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切入,生动地解读了两法,宣传法律,让孩子们明白哪些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触犯法律所应承担的后果,以及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带领干警走进我市多所小学开展多项法治宣传活动,不仅展示了学生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和蓬勃向上的法治风貌,还激发了大家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营造了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真正让普法守法与教书育人融为一体。

2.加强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全面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在审查一起案件中发现,汾阳市某校园厨师张某某在校园餐厅内多次猥亵多名未成年学生,学校均未能及时发现;在得知学生可能存在被侵害的情况后,教职工也未能按照强制报告制度的要求严格履行报告义务,导致九名未成年被害人未能及时得到保护救助,身心健康遭受严重创伤。
王一检察官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优势,及时督促教育职能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助推完善校园安全防控机制建设,持续建设完善保护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把爱的“保护伞”,实现了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司法效果。同时向市教育局制发检察建议,要求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坚持履职不越位、督导不替代,注重结合办案推动解决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切实加大在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有效降低未成年人被侵害的风险。

3.聚焦主责主业,把办案作为检察供给的核心产品,以办案作为实现法律监督的基本途径和手段。积极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涉罪少年重返社会,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困境。例如在审查王某某盗窃案中,发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系在校生,放假期间受社会不良青年影响,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王一检察官通过耐心教育、感化王某某,多次与其监护人沟通,在王某某附条件不诉考察期间,帮助王某某顺利考入山西省青年职业学校继续学习;同时,为确保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优先保护的法律规定落到实处,联合本院控申部门,为14名困境儿童争取到司法救助金共计21万元。例如,就适龄儿童辍学后频繁实施犯罪行为,从建立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出发,向汾阳市教育科技局发出检察建议;就未成年人频繁出入网吧乱象,向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大摸排整治力度;针对部分单位非法雇佣未成年人的情况,督促汾阳市人社局履职作为;针对部分经营场所给未成年人纹身情形,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排查整治,真正做到融通各方保护力量,切实为我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