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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史晋瑜一行到沁县院开展知识产权“护航沁州黄小米”调研工作
2024-09-28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方志坚)9月25日下午,山西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史晋瑜、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冰等人到沁县检察院开展知识产权“护航沁州黄小米”调研工作。副县长王宇靖、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庆辉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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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上,沁县检察院就开展沁州黄小米知识产权相关工作进行了汇报,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中心、有机办和各企业代表关于当前沁州黄小米发展存在的困境,重点围绕当前沁州黄小米地理标志保护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副检察长陈冰指出,沁州黄小米地理标志产品凝结了沁县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沁县应以特色产业发展为契机,溯源治理完善沁州黄小米产业链,需要各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沁州黄小米地理标志保护合力,共同培育好沁州黄小米地方特色名片。

  史晋瑜副主任强调,此次开展知识产权“护航沁州黄小米”调研,目的是发挥知识产权赋能地方经济效用,全面提升沁州黄小米品牌司法保护力度,规范沁州黄小米产业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并对今后沁州黄小米地理标志产品如何发展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推动出台“沁州黄小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对沁州黄小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产业发展、品质保护、专用标识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立法层面规定,促进地理标志的综合保护;二是要推动成立沁州黄小米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在生产标准把控、品质特色保障、品牌形象维护各方面作用,申请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提升维权能力;三是加大沁州黄小米的品牌建设,发挥政府统筹指导作用,整体宣传沁州黄小米,引导消费者认标消费,提高辨识度,加大本地特产宣传,拓宽消费者的认知度,提升沁州黄小米地理标志产品的知名度和溢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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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沁县人民检察院将提托沁州黄小米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以更高质效的检察监督,深化案件“一案四查”,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共同守护好沁州黄小米地理标志产品这张金名片。

  省市院领导参观了我院沁州黄小米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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