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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孝义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 挽救迷途少年 多措并举 给“未”来一次机会
2024-10-13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侯淑珍  张利康)“非常感谢检察官给我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能够有机会步入大学校园,完成自己的学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我一定会吸取教训,痛改前非,远离社会不良人员,绝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绝不辜负大家对我的关心期望……”,大学生马某某激动地说,并向吕梁孝义市人民检察院送上一面写着“公正检察、执法为民、法亦有情、温暖人心”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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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

  2024年3月26日5时许,还在上高三的马某某参与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其为同伙提供了四把砍刀,还帮忙把两名被害人叫到犯罪现场,导致两名被害人被其同伙持砍刀致伤。2024年5月,公安机关向本院提请批准逮捕马某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未检检察官经过认真审查证据材料,并详细调查了解马某某在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其犯罪情节、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认罪悔罪态度、在校期间表现、父母教育监护情况,结合其即将面临的高考,对其做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使得马某某顺利参加了高考,并被辽宁省某高校录取,圆了其盼望已久的“大学梦”。

  审查起诉

  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后,未检检察官根据“马某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为在校学生,并系初犯、偶犯,在该案中作用较小,其已经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到案后认罪认罚,具有悔罪表现,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等实际情况,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办案原则,依法建议对马某某做附条件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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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10月8日,本院就该案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律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社区人员共同参会。

  召开听证会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侯淑珍主持听证会。

  听证会上,未检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综合阐述了检察机关对马某某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认真聆听了参会人员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处理结论等办理情况的意见,当场再次审查了马某某的认罪悔罪态度以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监护教育态度。

  并适时安排侦查人员对马某某进行训诫,警醒其认识之前行为后果的严重性,督促其早日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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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未检检察官还及时向马某某的法定代理人送达了《督促监护令》,督促其要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在全面掌握案件情况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马某某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最后,未检检察官还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联动站的优势,安排专业的指导老师对马某某的法定代理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指导其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方法、技能,强化家庭教育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优化家庭成长环境,预防马某某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结语

  该案的成功办理,既是该院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具体实践,也是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真实写照。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秉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理念,充分运用多种措施,帮助迷途未成年人知错悔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最终实现了检察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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