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苗继峰 李云云)编者按:2024年,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安排,离石区检察院结合“办优检察案件、讲好检察故事、擦亮离检品牌”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切实保护民生民利,助力企业行稳致远。“离石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设【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栏,专题发布离石区检察院专项行动工作实绩。
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呈跨省分布犯罪组织化、集团化特征,社会影响和危害性日益增大。今年以来,共受理审查经济犯罪案件80件95人,同比上升23.07%。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经济犯罪案件,离石区检察院深入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以严格公正司法为目标,以维护经济安全为原则,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
一、强化证据意识,确保出庭效果
坚持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强化事实、证据审查。一是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的案件研讨机制,充分运用“发散思维工作法”针对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所有的行为进行梳理、归类、分析,采用横向审查、纵向审查、穿透审查等方法对涉案资金进行全面审查,客观、全面认定案件主要事实;二是以关键证据为抓手,全流程引导侦查。经济犯罪案件往往存在主观事实证明困难、资金往来密集、刑民交叉等难题,故在办案中我们提炼据以定案的关键证据为抓手,如将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等作为审查的重点,引导侦查机关及时固定、收集关键证据,确保证据链条的完整和有效;三是夯实庭前阶段指控证据的基础,强化审前过滤把关。在庭前制定详细的出庭预案,特别是针对每份证据的证明目的要做到详略得当,总结恰当,同时预估庭审的争议焦点,充分做好出庭公诉工作。
二、注重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多方获取监督线索。一是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充分运用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创建的“涉企经济犯罪案件受而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的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纠正违法及监督撤案的线索;二是对共同犯罪案件中的“另案处理”案件,通过审阅案卷、核实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等进行重点审查,从而发现监督立案的线索;三是重点审查是否存在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及违法立案的情况,从而发现监督撤案的线索。2024年通过上述监督方式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0余份,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3件。
三、坚持综合治理,注重追赃挽损
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依法能动履职。一是以检察建议为利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针对经济犯罪案件中发现的空壳公司、违规出借公司资质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落实承办人跟进回访常态化机制,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二是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切入点,全流程、分阶段、分层次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办案中将追赃挽损作为其认罪认罚的重要考量因素,对于认罪认罚并及时退赔退赃的,依法对其从宽处理;三是以“行刑衔接”为抓手,实现“治罪”与“治理”相结合。办案过程中积极开展研判,对于需要启动行刑衔接程序的,坚持“每案必发”,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假药案等,通过部门内部移送线索机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非法经营香烟类的案件移送市场监管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等。2024年通过内部法律监督线索成案4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余份,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取缔空壳公司13个,追赃挽损1000余万元,全力守好老百姓“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