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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吕梁离石区人民检察院第三季度 “季度之星”风采展示
2024-10-18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张利康)为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培育,进一步引导广大干警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吕梁离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季度之星”评选活动,选拔出工作业绩突出、有担当讲奉献的“季度之星”。让我们一起领略第三季度离石区人民检察院“季度之星”的风采吧。

  郝鑫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沐光而行  不负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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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鑫,女,1988年3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离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三级主任科员,荣获本院“先进个人”“宣传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业务扎实,勤勉筑基。作为检察官助理,业务能力是履行职责的基石。面对浩瀚如海的法律条文与复杂多变的案件,她始终保持一颗敬畏之心,不仅在繁忙的工作之余钻研法律知识,还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力求汲取更多的专业知识。在日常办案中,以严谨的态度,细心审阅每一份案卷,深入分析每一个案情,确保每一个细节都不被遗漏,为检察官提供准确、全面的案件信息支持。

履职尽责,服从大局。注重找准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依法能动履职、诉源治理等检察办案理念,坚持以证据为核心的案件审查标准,认真履行刑事检察各项职能,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时注重“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在做好本部门工作外,积极响应院里安排,参与了“11.16”专案组提前介入、审查批捕等工作,与专案组成员相互协作,高效完成了专案组各项工作,同时还完成了党支部安排的其他事务。

笔耕不辍,履践致远。在办案之余,勤于思考,致力于总结办案经验,撰写经验材料与调研文章,助力离检品牌打造。与分管领导共同撰写的《离石区检察院探索构建轻罪治理工作以法治方式推进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先后被《吕梁检察》《山西检察简报》《山西法治报》等多家媒体转发报道,总结形成了“轻枫润检”品牌介绍材料,组织拍摄的《以“小案”促“大治”》在吕梁电视台《法治栏目》展播,撰写的多篇检察信息被《检察日报》《山西法治报》转发。通过撰写经验材料,为我院“办优检察案件、讲好检察故事、擦亮离检品牌”工作思路注入了新活力。

  李亭亭  刑事执行检察检察官助理

  实干笃行  逐梦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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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亭亭,男,1983年9月生,中共党员,辽宁大学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离石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检察官助理,三级主任科员,连续多年荣获本院“先进工作者”称号。

  爱岗尽职履责,较好完成任务。他先后从事政工、公诉、民行、公益诉讼、案管、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积极克服本领恐慌,坚持定期学习典型案例、阅读实务文章、权威期刊,努力提升法律监督的工作力度和工作能力。积极开展“两项监督”专项活动,办理了交通肇事立案监督、危险驾驶立案监督等数字检察工作。他始终坚持初心不改,在“简案”中历练成长,在“繁案”中攻坚克难,协助检察官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60余件,各类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百余件,用青春和汗水诠释着对检察工作的热爱。

  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法治能量。精雕细琢方为器,千锤百炼始成钢。除了办案和实践让他的业务能力更加精进,他还在理论研究中磨炼,先后撰写的《论青年检察官如何成才》《论财产性犯罪如何补偿被害人》《色诱他人后强迫对方给钱如何定性》《浅谈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浅析财产罪认定中注意的几个问题》《名为融资租赁实为车抵贷行为相关法律分析》《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的区分认定》等十几篇小论文在《山西政法》《山西检察》《吕梁检察》发表,撰写的工作经验信息50余篇被《山西法治报》《吕梁日报》转发或省、市检察内刊采用,助力离石检察宣传。

严守工作纪律,保持清正廉洁。本着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原则,常用党员标准和党章党纪自我对照检查、规范约束自己。他严守办案纪律和职业道德,遵守院里规章制度,树立甘于奉献、清正廉洁、正直向上的个人形象,用自己的努力、担当和责任,争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作出不平凡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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