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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小店区检察院:从全局出发,让检察工作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
2024-11-29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秦琴)11月25日,太原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传达学习《山西省检察院办公室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和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业务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全面推动‘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内在要求,坚持“管”的基调,严把“质”的要求,注重“高”的标准,突出“严”的导向,不断推动检察管理提质增效。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卓英主持,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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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认识上转变。全院上下要坚决贯彻落实为基层减负的中央精神,准确把握最高检做出“一取消三不再”这一重大决策的重要性、必要性,迅速统一思想认识,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切实、真正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要求,要抓准落实核心,从责任定位上入手。落实通报和细则的核心是坚持实事求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长治久安负责,统筹好数据和质量的关系,以整体工作质效提升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通报和细则的核心标准是坚持“四看”,抓好案件质效,积极培育典型案例,提升精品意识,用心做好案件“深加工”,及时发现典型、培树典型、宣传典型,努力营造干事创新、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要注重科学管理,从方式方法上创新。取消一切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的考核,绝不意味着不抓管理。要更加重视、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个管理”的核心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要结合检察职能,深入研究如何真正抓实抓好“三个管理”,不断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真正把主要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检察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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