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方志坚)1月5日,长治潞州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主要领导任免决定。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牛红宇,潞州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武国宏,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郭维军出席,陈建龙同志主持会议。
郭维军同志宣布潞州区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的任免决定,陈优锋同志任中共潞州区委委员,提名潞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陈建龙同志不再担任中共潞州区区委委员、潞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