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 (边志文 宗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提升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质效,1月9日至10日,山西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卞俊梅一行四人深入朔州市两级法院调研指导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她强调,要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高度的责任感做深做实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干字当头、加压奋进,持续完善案件“三合一”审理等工作机制,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永生,右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瑞栋,市中院环资庭庭长刘晔、环资庭相关人员,各基层法院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
调研组实地查看应县木塔保护法庭的基础设施、办公环境,详细了解法庭在多元解纷、保护文物、保障旅游环境等方面的工作。卞俊梅指出,要不断延伸拓展司法服务,加强环境资源保护,要与县文旅、市场监督、司法局等行政部门对接,建立旅游矛盾纠纷、多元调解等联动机制,多方合力,不断加大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服务保障生态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
在朔城区人民法院调研时,调研组听取了该院脱薄工作进展,并对建设工程合同类案件审理进行指导,卞俊梅指出,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凝聚脱薄攻坚合力,聚焦短板弱项精准施策,严格执行脱薄标准,强化关键少数作用,激励干警干事创业决心,扎实推进如期脱薄。
调研组看望慰问基层法院干警,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法院工作汇报,并对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到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摆在重要位置。要进一步扩大保护范围,从大气、水、土壤等传统涉生态环境要素扩大到人文景观、历史遗产等,做到全面综合保护。要进一步强化联动协作,紧扣环境资源案件跨专业、跨区域、跨部门特点,深化法院与检察、公安等部门的司法协作。健全完善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司法联动互动,充分运用司法建议促进生态环境资源执法规范化,推动环境资源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已建成的保护法庭或基地,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月”等宣传活动,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普法力度,提升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王永生表示,朔州两级法院将认真落实上级法院相关文件精神,做好环境资源案件的识别和案例的培育工作,加快推进具有专业知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使其在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中发挥好专业指导作用,不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走深走实,同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联动,探索环境资源保护新路径,一体推进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筑起司法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