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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沁水县法院:开工第一天,元气满满!
2025-02-06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刘鹏)2月5日是大年初八,也是蛇年的第一个工作日,晋城沁水县法官协会举办了业务学习沙龙活动,进行集中“充电蓄能”,协会全体成员、干警代表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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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案庭庭长马立江针对审判实务中的问题,结合相关案例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重点内容进行学习分享,并就婚姻家庭案件中如何平衡保护个人财产权利与婚姻家庭团体利益等内容详细解读。

  参会人员认真聆听,踊跃发言,分享自己的感悟体会,现场气氛热烈、元气满满。

  中村人民法庭副庭长  刘秀娜:通过学习,我感触最深的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更加注重对个人财产权利与婚姻家庭团体利益的平衡保护,在处理夫妻间房产赠与、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等问题时,更突出对家庭付出的价值肯定,让为家庭付出更多的一方在离婚时更有底气、更有保障。我们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理念融入到司法办案全过程,维护好家庭的和谐,维护好社会的稳定。

  民事审判一团队法官助理  尚毛毛:从此次《解释(二)》的规定可以看出,在婚姻家庭案件中,法律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较大,要求法官综合各种因素实现个案的利益平衡。从个体的角度来看,年轻人选择婚姻应当注意不要盲目追求家庭条件,而更应注重个人能力。司法解释二的出台可以反映出,国家是不鼓励个人通过婚恋取得财产的,尤其财产还是配偶父母的。因此,我们对待婚姻的态度要更慎重,对待自己的态度要更认真。

  立案庭书记员  徐帆:当下,家事纠纷数量庞大,其中离婚纠纷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突出。该解释的出台,统一了法律适用标准,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明确依据,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比如在离婚协议涉及债权人利益、子女抚养费变更等问题上,详细的法律条款让法官有法可依,避免了不同法官因理解差异导致的裁判不一致。我会持续关注相关法律动态,深入学习研究,更好地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和他人的权益。

  新的征程已经拉开帷幕,沁水法院将继续秉持初心、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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