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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潞城:危险!“货拉拉”竟变“人拉拉”
2025-02-14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秦琴)货车载货车厢不得载人,这不仅是安全常识,更是法律要求,可总有极个别驾驶员贪图方便、心存侥幸,置生命安全于不顾。

  2月14日上午10时49分许,长治潞城交警大队潞河中队执勤民辅警正常巡逻时,在辖区207国道1764公里处,发现一辆晋D9***6牌轻型普通货车形迹可疑,于是将其拦停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除驾驶室内乘坐人以外,车厢内搭载了多名乘客,车厢内不仅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还堆放着各类工具,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

  面对执勤民警的询问,驾驶人郭某某称,车上其他人均为工友,想着“货箱后面有空隙,挤一挤没事”,加之路途不远,为图省钱,便开车上路,岂料没走多远便被查获。

  民警向驾驶员及乘坐人员现身说法,现场向他们宣讲了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在没有任何安全设施的车厢载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必须坚决杜绝客货混装,不能让货拉拉成为“祸拉拉”。

  执勤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责令其对超员人员进行转运,立即消除安全隐患。

  违法载人危害大,人货混装隐患多,作为货物运输车辆货车、农用车、三轮车车厢并不具备载客条件,也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人货混载行车将给自身出行安全埋下巨大的安全隐患。

  车厢载人的危害

  ▶不具备载客条件。货运车辆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货物运输需求,其结构、性能、安全技术等要求均是针对运输货物设定的,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安全乘坐位置和防护设施,易发生乘客与车体碰撞,致乘客受伤的事故。

  ▶安全性能相对较差。货运车辆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发生侧翻等事故时,易导致群死群伤。

  ▶客货混装极易导致乘客受伤。如果货厢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车辆行驶途中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内人员。

  切记: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您的出行安全,就是我们最大的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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