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国(1964.12-2004.2)生前系太原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雁门派出所民警
2003年12月12日,李兴国在执行公务时,为阻止犯罪嫌疑人中途逃脱,不幸坠入山崖,因脑部严重摔伤,医治无效于2004年2月17日去世,时年39岁。2004年8月12日,被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2003年12月12日,我父亲在押解犯罪嫌疑人回派出所的路上,与企图摆脱控制、涉嫌逃跑的嫌疑人一同坠入山崖,英勇牺牲,年仅39岁。失去父亲的那一年,我11岁。
时间回溯到20年前,我的父亲李兴国当时负责调查一起殴打他人、敲诈勒索的案件,在锁定犯罪嫌疑人后,2003年12月12日下午,父亲和战友前去执行抓捕任务,在押解犯罪嫌疑人返回派出所的路上,走到西曲矿向阳坡山路时,狡猾的犯罪嫌疑人突然想挣脱控制逃跑。在狭窄的山路转弯处,嫌疑人使出浑身力气和我父亲撕扯,就在搏斗过程中,父亲和嫌疑人一同坠入了20米深的山崖下。父亲的战友连忙跑下去,发现嫌疑人已当场死亡,我的父亲脑部严重摔伤,深度昏迷。之后,父亲被送往古交矿区总医院抢救,好多天后仍没有好转。
我知道父亲受伤时,已是1个月以后,正是春节期间。妈妈带着我来到病房,和我说:“爸爸只是睡着了,你叫叫他,等他醒了我们就回家。”我在病床前拉着父亲的手叫了好多声,可是他却没有任何回应。
那年的冬天很冷,我多想把他叫醒,给我一个温暖的拥抱,多想他能牵着我的手,和我们一起回家过年。可是,无论我怎样想方设法地呼唤父亲,他还是紧闭着双眼。最终,在医护人员接力抢救了66天后,父亲因为伤势过重,救治无效,以身殉职。
和妈妈整理父亲的遗物时,才知道,父亲获得过很多荣誉。在部队服役期间,他四次受到嘉奖;转入古交第二工程处后,被授予“精神文明标兵”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在镇城底矿公安科、保卫科工作期间,被授予“精神文明标兵”“新长征突击手”“模范共产党员”“雷锋式干警”等光荣称号;1990年被评为西山公安处“严打”斗争先进个人;1992年被评为西山矿务局公安系统先进个人。在父亲受伤救治期间,太原市公安局、西山煤矿总公司分别授予他“优秀人民警察”和“特级劳模”等光荣称号。
父亲一贯是英勇无畏的,依稀记得他的右手手臂有一处伤疤,听母亲说那是他和歹徒搏斗时留下的。1989年3月23日夜里,我父亲在回家的路上,看到路边服装店里有两名歹徒持刀抢劫,他大喊一声冲了过去,推开了将要被刀刺伤的受害者,自己的右小臂却被歹徒的螺丝刀捅穿。他忍着伤痛,与歹徒殊死搏斗,最终成功将两名持刀抢劫的歹徒擒获。
他临危不惧、奋不顾身的事迹在矿区引起了极大反响,几乎人人都知道了父亲在用生命守护着他们的幸福与安宁。
从小,父亲就是我最崇拜的人,印象里,他总是穿着一身警服,当警察就是我儿时的梦想。在组织的关怀和培养下,2017年我从警校毕业后也成为了一名人民警察,先后在刑侦大队、情报指挥中心、指挥室工作。
曾经,父亲扎根矿区,坚守在远离家人的基层岗位上,为守护能源、保供一线默默耕耘。如今,我追随父亲的脚步,在全省转型发展的最前沿,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从警6年来,我在岗位上认真工作,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先后获得嘉奖、“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父亲的血脉和精神在我身上得到了延续,这也是一代代人民警察的使命传承。
前方的道路,父亲已经用他的生命为我指明!接下来我将紧跟父亲的脚步,走他未走完的路,延续他的荣光,完成他未完成的使命!我会时刻牢记总书记的嘱托,以英雄的父辈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训练,努力练就报国为民的过硬本领,矢志不渝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