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邓海明)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可仍有极个别驾驶人不听劝,抱着侥幸心理,一而再、再而三触碰酒驾“高压线”,不惜以身试法,成为交警的“老熟人”。这不,七年四次酒醉驾,这位“熟面孔”又双叒叕被查!
案情简介
4月1日21时21分许,长治武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洪水中队民警在太行西街上城村口路段开展夜查行动。当对一辆小型面包车进行检查时,民警敏锐地察觉到异样。面包车驾驶员闪烁其词,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气。凭借经验,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这本就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而事情远不止如此简单。
民警进一步核查后,发现惊人真相——驾驶员杜某的驾驶证早已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吊销。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是,杜某七年之内共发生了四次涉嫌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第一次酒驾
2019年12月10日,杜某饮酒后驾驶小轿车被武乡公安交警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杜某作出罚款、驾驶证扣分的行政处罚。
第二次酒驾
2020年12月5日,杜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杜某作出吊销驾驶证、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三次酒驾
2025年1月31日,杜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处行政拘留。
此次被查是杜某第四次酒驾,距离上次醉驾不到半年,次次侥幸、回回被抓。接下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醒:酒虽好,莫贪杯!喝酒别开车,开车别喝酒!珍爱生命,远离酒驾。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违法成本只会逐步增加,请拒绝酒驾,守法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