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秦琴 任宇凡)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太原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淑琳带领第三检察部干警,走进省属国有企业山西晋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展普法宣传。
会上,李淑琳同志向该公司介绍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并结合公司实际需求,围绕与该公司业务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着重向该公司职工介绍了贪污罪、受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罪名,并通过具体案件以案释法,使该公司职工深刻认识到作为国有公司的工作人员要常怀律己之心、严守廉洁底线;用案例中真实发生的安全事故让其意识到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不到位带来的巨大危害,提醒该公司职工安全无小事,要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守好法律底线与纪律红线,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同时,第三检察部干警围绕我院未成年人文身典型案例,详细向该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了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过程,对照案例指出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的未成年人存在的普遍问题,针对问题简要说明了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通过本次普法活动,引导公司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依规经营。山西晋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领导表示:“感谢检察院这堂生动的法治宣传课,使我们清楚了解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提高了公司职工的廉洁意识及生产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意识。”
下一步,区检察院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主动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