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邓海明)饮酒后驾车是对生命安全的漠视,更是对法律底线的挑战,然而,总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依然驾驶车辆上路……
近日,长治壶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违法犯罪行为,驾驶人杜某某受到严厉处罚。
4月22日15时36分,上庄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晋五线21公里开展酒醉驾夜查整治行动时,一辆车牌号为晋D D5***小型轿车驶入检查点,当该车驾驶人杜某某摇下车窗时,民警闻到车内有一股浓烈的酒味,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53mg/100ml,后经医院抽血检测,杜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5.9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最终,民警依法对杜某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酒驾醉驾的危害
►视觉障碍饮酒后会出现视野模糊、辨色能力下降以及视野范围大大缩小等情况,极易导致事故发生。
►反应迟钝当发现前方危险情况时,从视觉感知到采取制动的反应时间,会比没有饮酒的情况减慢2-3倍,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比较长。
►操控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产生错误认知酒精刺激下,人在兴奋状态中往往会高估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喝酒不开车”不是口号,而是保命法则。壶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请务必摒弃侥幸心理,坚守法律底线,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他人和社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