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方伟 张晓丽)为进一步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临汾洪洞法院选派经验丰富的干警入驻综治中心,以法治力量赋能基层治理,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的社会治理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温暖的司法服务。
案例一
基本案情
4月10日,李某急匆匆走进综治中心,从口袋里拿出一份褶皱的诉状,急切的询问窗口值班干警这里是否能调解因婚姻关系引发的矛盾纠纷。工作人员接过诉状后告诉他可以调解,男子激动的情绪才稍有缓解。
2023年6月,李某与薛某通过网络相识,短暂的相处后,李某给付薛某彩礼及其他各项费用共计30余万元,之后按农村习俗举行仪式并同居生活,至今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在不同的城市打工聚少离多,每次相见都会发生争执。2025年春节过后,薛某回娘家居住至今。李某认为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巨额的彩礼已经让父母负债累累,要求薛某退还彩礼。
值班干警了解基本案情后,立即与驻站法官工作站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工作。经过两次调解,双方均认为无法共同生活,达成了薛某返还李某彩礼等费用共计17万元的协议。
案例二
基本案情
4月15日,樊某进入综治中心向工作人员了解如何启动诉讼程序。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张某讲述了自己想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的事情原委。张某兄弟二人,母亲去世多年,父亲前3个月去世后,政府发放抚恤金25万元。弟弟办理领取手续后将款项据为己有。
法院干警认为抚恤金是作为对逝者家属的抚慰及经济补偿,本应起到慰藉家属及保障生活的作用,切不可因抚恤金使的分割使得亲兄弟对簿公堂。于是立即与驻站法官工作站调解员共同先行调解。调解中,秉承“法理情”相融的理念,耐心地向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既消除了心结,又传递了温情。
案例三
基本案情
五一节后第一天,张某某来到综治中心称给付李某某10万元购买房屋预付款后,李某某因客观原因无法交付房屋但也不退还预付款。法院干警立即开展调解工作,电话联系李某某到综治中心协商解决。经过一上午的释法明理,李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将10万元转账给张某某,两人握手言和。
洪洞法院派员入驻综治中心,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是深化先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洪洞法院将继续深化与综治中心各入驻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完善多元解纷工作机制,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