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冯芝埔)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升学前教育工作者法治素养,助力学前儿童健康成长,在第14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到来之际,吕梁孝义市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走进新乐幼儿园,开展“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宣讲活动。
活动现场,支部干警为老师们发放《学前教育法》解读手册。
随后,党员干警郭得朋结合自身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大家介绍了《学前教育法》的立法背景与重点内容,将幼儿园日常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归纳为十个不可触碰的危险红线,并详细阐述了应当如何切实落实《学前教育法》。
宣讲结束后,老师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学习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对于教师、儿童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强化法治观念,依法履行教育职责,为学前儿童营造更加健康、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
今后,孝义法院第三党支部将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深入开展不同教育阶段的普法教育,为建设平安法治校园撑起“安全伞”,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是为了保障中国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规范学前教育实施,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