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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神池法院邀请县委办、政府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院参与调解
2025-05-30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张卫华  杨泽荣)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5月28日下午,忻州神池法院邀请县委办雷光、政府办魏彩琴、县人大代表杨简铭、县政协委员申春光、张志刚到院参与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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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与侯某某、王某某、杨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侯某某、王某某于2021年4月27日向原告申请贷款17万元,杨某某是贷款担保人。原告多次催收,被告称做生意赔了许多钱,被告无法履行还款责任。

  调解过程

  承办法官刘霞秉持如我在诉意识和实质性化解纠纷理念,发现案件事实简单清楚,具备调解条件。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群众诉累,实现案结事了。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积极邀请县委办雷光、政府办魏彩琴、县人大代表杨简铭、县政协委员申春光、张志刚作为本案特邀调解员。

  特邀调解员们迅速转换角色,积极参与,查阅证据材料,与承办法官深入沟通,了解案件发生的原因及双方争议的焦点。在调解现场,特邀调解员们凭借其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对群众心理的深刻理解,从情理角度出发,为双方提供调解思路,劝导双方权衡利弊、互谅互让。

  在特邀调解员们的共同努力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同意侯某某、王某某、杨某某一年内偿还其17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利息、罚息及复利按照《农户贷款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一起持续时间近四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典型意义

  通过多方参与调解,增强了调解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的效率和质量,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更多的人文关怀和公平正义。

  下一步,神池法院将继续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县委、政府、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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