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邓海明)机动车驾驶证科目考试一些考生多次难以过关,有人从中看到了“商机”,收取机动车驾驶考试考生高额“包过”费,通过组织考生跨区远程操控替考生答题非法获利,5人因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判处刑罚。
近日,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某等5人组织考试作弊案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李某某等5人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至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不等刑罚,共处罚金38000元。
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某、张某某、朱某某、葛某某等4人利用在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任教便利,招揽驾考科目一的学员,收取数千至数万元不等的“包过”费用后,联系被告人孟某提供考试现场作弊设备,并在考试中通过视频传输试题及无线耳机传输答案进行作弊,共帮助7名学员在科目一理论考试中作弊,其中6人顺利通过考试;2022年2月23日,佩戴好作弊设备的学员赵某某在科目一理论考试时,被监考人员当场抓获。
2024年9月12日至9月27日,被告人孟某、李某某、张某某分别到公安机关投案。
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公平是考试的灵魂,诚信是考生的守则,以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包过”为嘘头,诱导考生利用作弊手段可以通过考试,严重破坏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秩序,损害社会诚信体系,也损害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没有真正学会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知识的学员,一旦上路遇到突发情况将会危害到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因此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当严格守法,坚守职业操守,培养合格的机动车驾驶员,机动车驾驶培训学员也应当认真参加培训,杜绝成为“马路杀手”。
考试失败可以重来,一旦误入歧途无法挽回,大家以案为鉴,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