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方伟 张晓丽)近日,临汾洪洞法院立案庭靳玉倩法官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优势,成功化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避免了冗长的鉴定程序和潜在的二审程序,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案情简介
原告石某某作为某装饰公司经营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称其为被告张某某完成房屋装修后,被告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剩余40000元装修款,严重损害了自身的权益。
被告则提出反诉,指出房屋装修存在诸多质量问题:墙面未找平、地脚线参差不齐、门套窗套安装不规整等,被告申请对房屋修复或重作价格进行鉴定,要求装修公司承担相应费用。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意识到若启动鉴定程序,不仅耗时久、费用高,还可能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经过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耐心倾听诉求,深入分析案件焦点。一方面向被告详细解释鉴定流程和可能产生的高昂费用,建议通过协商解决;另一方面要求原告正视装修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承担责任。
经过法官多次耐心调解和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装修公司同意在装修款中扣除合理金额,作为对房屋质量问题的补偿;被告则放弃鉴定申请,按调解协议支付剩余款项23000元。双方约定一次性了结此事,不再产生任何纠葛。至此,这场剑拔弩张的装修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
合同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装饰装修公司应秉持诚信经营的理念,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可靠的装修服务,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与行业标准,共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消费者在签订装修合同时,亦应明确约定工程质量标准、验收程序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以便发生纠纷时,能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