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张利康)近年来,吕梁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创新构建并不断深化“三提升、三关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模式,有力促进了理论学习与检察实践的深度融合,为检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不竭的思想活力和行动动能。
坚持“三个提升”,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一)以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能力为根本点,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政治能力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首要能力,院党组将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核心要求。紧密围绕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党史等纳入常态化学习体系,形成“必修课+常修课”的学习机制,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学习体系。同时,定期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交流活动,鼓励成员们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享学习心得与体会,从而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例如,在研讨“以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岚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议题时,成员们深入分析当前经济形势与检察工作的紧密结合点,提出了打击、预防、监督、保护、服务等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举措。通过持续、深入的学习,引导中心组成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轨道稳步前行。
(二)以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思维品质为着力点,激发检察工作创新活力
思维能力是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关键。在理论学习进程中,院党组着重培养中心组成员的高阶思维能力,尤其是应对复杂司法环境时的创新与应变能力。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严格落实“讲理论认识、讲心得体会、讲工作结合”的“三讲”要求,围绕“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能的深化与拓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路径”等前沿议题,组织开展深度研讨。研讨过程中,成员们打破传统思维定式,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提出新颖的观点和解决方案。例如,在探讨“如何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法律监督”时,有成员提出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生态环境违法线索发现机制,通过数据碰撞与分析,精准锁定违法线索,提高监督效率。这种创新性的思路不仅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新途径,也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推动检察工作始终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同频共振。
(三)以提升党员领导干部解决问题能力为落脚点,彰显司法为民检察担当
解决问题是理论学习的最终目标。我院构建“学习研讨—调研实践—成果转化”全链条闭环工作体系,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在破解检察工作难题中锤炼政治能力、践行为民宗旨,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
以问题导向破题,筑牢理论学习根基。坚持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提升能力的“突破口”。每年初,组织中心组成员围绕分管领域的痛点问题,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业化不足”“公益诉讼调查取证难”等,制定专项学习计划,明确问题、责任、时限“三张清单”。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载体,开展“带着问题学理论”专题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规及司法改革政策文件,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方向、找方法。例如,在研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业化不足”问题时,围绕“如何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制度”交流心得,深刻领悟“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实践要求,进一步树牢司法为民理念,为破解难题凝聚思想共识。
以调研实践赋能,打通理论转化路径。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法,将调研实践作为检验初心、提升能力的“练兵场”。针对学习研讨梳理的重点问题,中心组成员带头深入学校、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通过座谈交流、问卷调查、蹲点调研等方式,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掌握司法实践中的堵点难点。同时,主动对标先进地区,组织外出学习考察,汲取创新思路。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例,中心组成员带队走访10余所中小学、2个社区,与师生、家长、基层工作者开展座谈10余次,形成详实的调研报告;赴兄弟院学习“一站式”办案机制、观护帮教模式等经验,将理论学习成果与实地调研发现的问题相结合,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纸面”落到“地面”。
以闭环机制增效,确保成果惠民长效。建立“台账管理+实地督导+效果评估”的全流程闭环机制,确保问题解决到位、成果长效惠民。通过党组会、检委会、专题推进会等平台,定期调度问题整改进展,对重点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组建党员领导干部督导专班,深入办案一线、服务窗口开展实地督查,及时协调解决落实中的难点;引入群众满意度测评、案件质量评查等多元评价体系,以群众获得感检验工作成效。近三年来,中心组成员牵头解决司法办案、队伍建设等各类问题30余项,推动建立“检察+教育+家庭”多元协作、公益诉讼线索“双向移送”等创新机制,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守护群众权益、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以解决问题的实绩实效诠释新时代检察人的初心使命。
抓好“三个关键”,全面激发高质量发展动能
(一)在“谋”字上下功夫,强化组织领导,构建责任明晰的学习格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规范学习基础。构建完善的“三级责任体系”,明确党组书记、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学习计划、主持重要研讨、督导学习成效;分管政治教育工作的班子成员作为直接责任人,统筹学习资源、协调学习安排、审核学习内容;综合办公室承担资料收集、考勤记录、成果整理等日常管理工作,形成“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落实”的全流程管理机制。
二是严格制定计划,确保学习系统科学。内容上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重要会议精神放在绝对首位,同时自觉在推动检察现代化大局中找准学习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检察工作的新部署相结合,将政治学习与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等相结合,将常规学习与“党纪学习教育”等专题活动相结合,确保学习内容的高屋建瓴与指导实际。每年年初制定详细的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主题、学习时间、学习形式以及主讲人等,如每年安排一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每月安排一次最新政策法规学习解读。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学习质效。建立“领题调研—成果转化—考核评价”体系,要求中心组成员每年围绕检察重点工作领题调研不少于1项,调研报告需包含问题分析、理论依据、实践路径、预期效果等内容,推动学习成果向制度机制转化。建立学习成果转化机制,要求中心组成员将学习心得、研讨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中的制度创新和工作改进的具体措施,推动检察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例如,在多次学习最高检、省院典型案例后,中心组成员通过调研推动建立了典型案例培育机制,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积极落实学习成果转化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二)在“学”字上做文章,创新学习形式,激发思维活力
一是“自学+研学”深学细悟,持续推进深入学。每季度围绕一个重大主题,如“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提前两周发布学习提纲,要求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开展自学、提前自学并撰写学习心得。每次研讨会确定2-3名成员重点发言,其他成员结合实际工作补充提问,形成“带着问题学、带着思考讲、带着对策议”的研学氛围,在充分讨论、思想碰撞中找准工作定位,细化落实举措。近年以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主题开展交流研讨8次,围绕“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检察工作现代化指标体系构建”等主题开展深度研讨5次,形成具体工作举措20余条。
二是“线上+线下”融会贯通,融合推进同步学。强化院领导讲党课、网络平台线上学、红色基地实地观摩等学习方式,线上依托中检网校、学习强国等平台,组织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班”“检察业务云课堂”,覆盖全员培训;线下组织“院领导讲党课”,党组书记带头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工作中的实践”等专题党课,同时利用本地红色资源、县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实地教学,通过沉浸式学习增强政治认同、法治认同。例如,组织中心组成员赴红色革命根据地参观学习,实地感受革命先辈的奋斗历程,增强党性修养和使命感。
三是“联学+跟学”拓展延伸,创新形式延伸学。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建立“政法单位联学共建机制”,通过参观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围绕党建品牌创建、青年队伍建设、执法司法协同联动等内容开展联合研讨,共享学习资源,提升学习质量和效果。同时进一步发挥理论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建立青年干警跟班学习机制,不定期组织优秀青年干警参与中心组学习,通过列席研讨、跟组调研等方式,帮助青年干警近距离学习领导班子的政治智慧和决策经验,开拓理论视野,快速成长,形成“头雁领航、群雁齐飞”的良好局面。
(三)在“实”字上用力气,推动成果转化,实现质效提升
一是注重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实效。注重将理论学习成果与检察工作实践紧密结合,通过定期举办案例分析会、业务研讨会等形式,引导中心组成员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解决复杂司法环境中的难题。同时,中心组成员带头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带头办案,常态化推进司法救助、检察听证等工作,结合分管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调研报告,为检察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例如,在学习了关于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相关理论后,加大对农民工讨薪、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案件的办理力度,近3年来共支持弱势群体起诉55人,帮助农民工追回工资68万余元。
二是注重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服务大局的质效。中心组成员坚持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上当好“领头雁”,通过理论中心组会议研究部署开展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推出检察护企具体举措10条,以常态化开展联企服务为抓手,着重突出打击的示范效应、治理的长远效应,用高质效履职、高质量服务,真正做到监督不缺位、服务不越位、治理有“段位”。比如,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充分考虑企业实际情况,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此外,中心组成员带头深入企业走访调研,精准对接法治需求,制定个性化法治服务方案,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风险预警等一站式服务,企业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是注重把学习成效转化为争先创优的成效。锚定“服务大局走在前、检察工作现代化走在前”的目标,按照“党建引领、业务强检、人才兴检、文化育检”工作思路,深化“全要素办案、全方位履职、全链条育才”,将学习成效融入检察工作各环节,真正实现了理论学习与业务发展的同频共振、相互促进。近年来,我院检察业务工作经验被推广、转发数排名均保持全市前列,3个案例被最高法、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展示案例,8个案例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其中1个案例在全省检察机关作交流发言。连续三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目标责任考核综合类先进集体”。
下一步,岚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深化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制创新,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提升学习质效,为新时代岚检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的思想引领和行动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