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方伟 张晓丽)日前,临汾市公安局尧都分局滨河派出所接到警情指令后,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成功侦破一起寻衅滋事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2月24日17时许,滨河派出所接到市局110警情指令称,某酒店内一男子持剪刀伤害工作人员,请予处置。接警后,值班民辅警迅速赶赴现场,当场控制嫌疑人郑某某。
经查,郑某某酒后滋事,在北外环将一水果摊摊主打伤,随后在一临街便利店拿了一瓶饮料未付款,离开时又将店内桌上的剪刀带走,后窜至某酒店内,持剪刀将大厅两名工作人员扎伤。经讯问,郑某某对自己酒后滋事、无故伤人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郑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酒后莫冲动,冲动必担责。广大群众要理性饮酒、文明饮酒,切勿酒后违法滋事,一旦发生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不仅要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还将受到法律惩处,害人害己。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