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陈宏伟)2月24日晚,吕梁文水交管大队胡兰中队根据大队酒醉驾整治勤务安排,组织全体民辅警在320省道15公里处开展酒醉驾集中统一行动。

行动中,民警查获一辆红色轻型多用途货车,驾驶员张某身上有明显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检查,张某十分焦急,主动承认饮酒驾车的事实,并解释:孩子突发高烧近40℃,急需送往文水县人民医院救治。其妻子虽持有驾驶证,但平日极少开车、驾驶技术不熟练,情急之下才酒后驾车上路。了解情况后,民警驾驶警车,护送张某妻子和孩子紧急前往医院,并全程协助办理挂号、问诊等事宜,随后对张某依法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