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方伟 张晓丽)年3月6日,临汾大宁县公安局接收有关部门移交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线索一起。
经查,2016年11月,贺某某在某公司任职期间工作中时受伤,经工伤认定、伤残鉴定,贺某某被评定伤残等级。为骗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贺某某与任职公司签订了虚假劳动解除合同,领取医保补助金7万余元,事后继续在原公司工作。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贺某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大宁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