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贺国伟) “非常感谢市场监管人员及时给我解决了消费投诉问题……”近日,运城市民刘女士专程来到盐湖区市场监管局安邑监管所,为该所工作人员认真负责、高效处理消费投诉的工作作风点赞,并送上一面写有“为民维权公正高效,秉公执法心系百姓”的锦旗。

2024年5月份,市民刘女士购买了一辆某品牌电动自行车,车辆质保期为两年。今年3月份在使用过程中,刘女士发现车辆实际续航里程不足50公里,怀疑电池有质量问题,多次联系该电动自行车售后服务部要求更换电池,但商家检测后以“电池完好无故障”为由拒绝更换,于是,刘女士通过12315平台反映问题。
接投诉转办后,盐湖区市场监管局安邑所工作人员景鹏、张艳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多次上门向商家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规,耐心沟通调解。经过持续调解,商家最终同意从提升客户服务体验的角度出发,为刘女士免费更换同一型号全新电池组。3月10日,双方签订《电动车电池更换确认书》,纠纷圆满化解。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此次纠纷高效化解是盐湖区市场监管局守护民生、护航消费,用心用情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一个缩影,展现了市场监管人员的担当和作为。今年以来,盐湖区市场监管局已高效处理群众电动自行车消费投诉11起,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肯定。下一步,盐湖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聚焦消费领域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群众买得放心、用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