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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全科检察官”培养试点动员会
2026-03-25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秦琴)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动基层检察人员跨部门、跨条线统筹使用,培养更多一专多能的‘全科检察官’”的部署要求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近日,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全科检察官”培养试点动员会,就“全科检察官”培养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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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传达了《山西省基层检察院“全科检察官”培养试点方案》内容以及院内制定的相关配套制度,并指出,此次“全科检察官”培养试点工作是立足检察工作现代化需要,打破部门壁垒、优化培养机制,着力提升检察官综合履职、复杂案件办理、基层治理能力,为高质效法律监督提供坚实人才支撑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链条,确保试点工作不走样。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科检察官”培养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培养“政治过硬、一专多能、业务全面、综合履职”的检察官为目标,推动检察官从“专科办案”向“全科履职”转变,做到层层压实责任、密切配合、协同发力,确保试点任务落地落实。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突出实战实用,确保试点成效不落空。各部门要按照院内方案严格落实各项培养任务,在常态化学习授课、“导师”带教机制,跨部门、跨条线轮岗轮案、强化跨条线办案考核等方面积极探索,突出实战导向,强化实践历练,注重经验总结,力争形成有特色、可复制的试点经验。

  三要强化统筹推进,强化统筹协调,确保试点成果可持续。在培养工作中,“一把手”要靠前指挥、一线部署,分管领导要抓细抓实、带头攻坚,合理保障培养对象学习培训、轮岗历练、办案实践等需求。政工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共性问题,推动各部门之间协同发力、互补互进,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支撑,不断提升基层检察院综合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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