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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安泽公安依法查处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件
2026-04-01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方伟  张晓丽)自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临汾安泽公安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近日,安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辅警在执勤中,发现于某某(男,32岁,安泽县人)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人员依法对其进行教育引导,于某某拒不配合,并在过程中导致一名执勤人员受伤。

  事发后,府城派出所依法将于某某传唤调查,于某某如实供述了违法行为。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于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佩戴安全头盔是保障出行安全的关键,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位公民的法定义务。公安民辅警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阻挠、抗拒执法的行为都将依法追究。请自觉配合执法,切勿因一时冲动触碰法律红线,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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