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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陵川检察院:“实地走访+现场办公” 发挥监督管理作用 传递教育帮扶温度
2023-10-30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山西频道

  廉政中国讯(刘鹏  郝雅绮)“今天,我们徒步4小时15公里,联合到家中实地走访并就如何更好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进行现场座谈,这既是对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社区’监督阵地作用的实践探索,也是解决特殊地理位置开展监督管理的实际困难……”近日,晋城陵川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走进大山深处的古郊乡抱犊村,实地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并组织召开检法司现场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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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王某某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数罪并罚,被陵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决生效后依法交付陵川县司法局执行社区矫正。作为一名新入矫人员,按规定王某某每周必须到乡司法所报到一次,司法所每月必须进行实地走访。抱犊村,地处晋豫两省交界,因地形特殊,落差较大,至今未通公路,距离古郊乡司法所30公里,需要步行15公里,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交通现状导致王某某无法正常参与集中学习,工作人员也不能正常进行走访。

  在抱犊村,走访人员走进王某某家中,深入了解其家庭和日常生活状况,与王某某面对面交流,并开展释法说理,同时从其他矫正小组成员处了解其思想动态、接触人群。针对王某某如何执行社区矫正就地展开讨论,各抒己见,最终形成一致意见。会后,司法局工作人员当场向王某某宣读调整后矫正措施:“借助矫正小组成员(抱犊村支书兼村委主任)完成,每周到所报到调整为每周到村委报到,每两周到司法所报到一次,由司法所布置学习、公益活动内容,矫正小组或村委成员负责监督完成”。王某某表达感谢的同时保证将高质量完成社区矫正,并努力改造,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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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实地走访和现场办公,检察机关既能更加全面、客观掌握社区矫正执行环境和矫正小组成员作用发挥情况,又能进一步拉进与社区矫正对象的距离,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关怀。今后,陵川县检察院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中,将不断深入村庄社区,走到群众身边,积极宣传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让群众了解社区矫正的内容、价值以及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目的和意义,鼓励引导群众参与到社区矫正的监督工作中来,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做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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