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咱们阿瓦提县税务局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周茂良:近年来,我们始终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将税收法治建设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同频共振,以学法普法为支点、以税费社会共治为重点、以依法行政为根本,开展法治税务建设,为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税收法治保障。
记者:您在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方面的思路有哪些?
周茂良:我们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印发以来,我们阿瓦提县税务局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内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工作研讨、统筹规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依法行政工作重点,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各项任务,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中严格落实责任,将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确保部门有目标、岗位有任务、个人有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体税务干部不断在学习实践中提升法治素养、提高执法能力、防范执法风险,努力成为税务执法精兵强将。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学法清单制度、学法考评测试制度等方面,我们深化落实党委会前学法、专题会议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提高全体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断增强,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不断健全,形成法治建设长效机制。
记者:请您举几个咱们阿瓦提县税务局,在依法制税,全方位学法、普法方面的工作例子。
周茂良:在这方面,我们始终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紧密联系日常工作,通过开展“一把手”讲法、税收宣传月等活动,增强税务干部法律意识。每月定期、多形式举办“刀郎税务大讲堂”,讲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等文件,破解日常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堵点。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兴税平台,实施覆盖全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组织新进人员参加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线下“送法”,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千名干部访万企”专项活动,连续10年组织覆盖9个乡镇近10000余户纳税人大走访活动,确保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与新疆阿瓦提县鲁迅小学签订结对共建书,让“税务蓝”牵手“红领巾”,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税法宣传效果。深入农村经济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开展社会保险费、“乡村振兴”惠农税收政策宣传及实操培训,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推进。
线上“讲法”,开启“零距离”普法模式。充分运用国家税务总局阿瓦提县税务局“刀郎税云”系列宣传品牌以及税务系统征纳互动平台等载体,全面开展普法教育,覆盖辖区超10万人次,精准推送税收法律法规及最新税费优惠政策,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浓厚氛围。
记者:咱们局在规范公正执法方面,是如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
周茂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中,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音像记录及时归档。对列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由本部门在实施依据、认定事实、履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开展法制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制发《阿瓦提县税务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修订完善重大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完善重大法制审核机制和程序,建立重大涉税问题集体讨论制度,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应审尽审、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我们在优化行政执法方式方面狠下功夫,针对部分事项,推行说理式执法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在税收大数据分析的基础上,依照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风险评估、公开曝光的税务执法“五步工作法”,引导纳税人积极纠正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切实将服务与教育贯穿于税务执法过程中,打造“免罚+教育”柔性执法模式,充分体现税务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积极畅通争议调解渠道。吸收汲取“枫桥经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阿瓦提县税务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由6名税收业务骨干、1名公职律师及5名税务师组成专业税费争议咨询调解团队,邀请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咨询调解,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税费争议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切实畅通和规范纳税人缴费人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通道,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相关急难愁盼问题。
法治就是我们县最好的营商环境。我局将把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立足点和“生命线”,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并长期坚持,全面推行落实“三项制度”,持续深化税费社会共治格局,保障税收执法始终沿着法治轨道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