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庞帏)为切实推进“冬季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太原娄烦县静游派出所按照县局党委安排部署,严厉打击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辖区治安秩序持续稳定。近日,静游派出所查处2起擅自倾倒、堆放固体废物案件,治安处罚2人,有力震慑了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经查明,自2023年9月份以来,静游辖区居民杨某某(男,39岁)、高某某(男,51岁)在未取得倾倒、存放固体废物的相关手续情况下,擅自在辖区某村空地上分别倾倒、堆放固体废物煤矸石100余吨。经讯问,杨某某、高某某二人对其擅自倾倒、堆放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杨某某、高某某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