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秦琴)母亲住院本应悉心陪护,男子张某某却动了歪念,将他人正在充电的电动车充电器“顺走”,面对民警询问还称是“借来应急”,殊不知,这顺手一“牵”,已触及法律红线。
4月16日,长治长子县公安局丹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停放在某医院车棚内正在充电的电动车充电器不翼而飞。一个充电器虽价值不高,却关乎群众的切身便利与安全感,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工作。
通过调取医院车棚周边监控视频及走访排查,民警很快锁定了一名可疑男子。监控画面显示,该男子在车棚内徘徊片刻后,径直拔走了他人电动车上正在工作的充电器。当日下午,民警精准出击,将违法行为人张某某抓获归案。

到案后,面对民警的询问,张某某起初还心存侥幸,辩称自己只是因为电动车没电,想临时“借”个充电器用用。然而,在确凿视频证据和民警法治教育面前,他最终如实供述了自己因母亲住院路过车棚,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违法事实。
民警提示:财物不分大小,偷拿皆属违法。莫以恶小而为之,切莫拿“应急”“借用”当作侵犯他人财产的挡箭牌,贪图一时小利,终究难逃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