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秦琴)“五一”假期已过,不少朋友在这期间参加各类聚餐宴请,席间推杯换盏、小酌助兴更是常事,但千万谨记,美酒虽好,绝不能酒后驾车。这不,就有多人被查,在此,长治壶关公安郑重提醒广大驾驶人:欢聚尽兴之余,务必守住安全
案例一
5月1日10时许,驾驶人郭某饮酒后驾驶黑色轿车在鑫鑫加油站路段被交管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郭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二
5月1日17时许,驾驶人秦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大山南路段被交管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秦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三
5月5日10时许,驾驶人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安信小区段被交管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有酒莫劝驾驶人,安全文明出行才是回家最近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