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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交管一支队二大队:头不晕≠酒气散 隔夜酒驾“驶”不得!
2026-05-11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山西频道

  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张利康)近日,山西高速交管一支队二大队民辅警在执勤过程中,查处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身上浓烈酒味“扑面而来”,随后,执勤民警当场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标准。  

  面对检测结果,驾驶员懊悔不已。据其陈诉,前一晚与朋友饮酒至深夜,自认为体内酒精已完全代谢,便侥幸驾车上高速行驶。经民警进一步核查,该驾驶员曾于2023年10月因酒驾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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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其二次酒驾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并于5月6日进行拘留。同时,现场对其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深入讲解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及法律责任,着重纠正其“隔夜酒不算酒驾”的错误认知,引导其树立守法行车意识。

  “隔夜酒”重点提醒————

  什么是“隔夜酒”

  “隔夜酒”是指驾驶人前一天晚上喝酒,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后,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就驾车出行,但实际情况是“人醒了,酒没醒”的状态。

  关于对“隔夜酒”的误区

  认定酒驾的重点不在于酒是否“隔夜”,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标(20mg/100ml及以上),不论距饮酒的时间过去多久,此时驾驶机动车仍属于酒驾(醉驾)。

  如何避免“隔夜酒”

  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会有所差别,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如果驾驶人在次日要驾车出行,建议在前一天晚上不要喝酒,并保证充分的睡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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