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常佳)为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扎实推进汾河水库生态安全源头守护工作,近日,太原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在城东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依法对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举行公开听证会,以检察实践守护汾河绿水青山。

“强某某作为汾河水库库区居民,明知库区属于禁捕区域、严禁非法捕捞,却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实施捕捞行为……”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围绕强某某、苏某某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全面、细致地介绍了案件事实、在案证据及法律适用依据,深入阐释了二人具有的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并明确提出拟处理意见,让在场人员清晰了解案件办理的法理依据和考量标准。
听证过程中,听证员聚焦案件事实、行为情节、社会危害性及生态修复可行性等关键问题,充分发表评议意见,经全面研讨后,一致认可检察机关提出的拟处理意见;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先后发表意见,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处理方案均予以明确认可;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听证、同步开展监督,对检察机关公开透明、审慎规范、严谨细致的办案程序给予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县检察院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释法理的履职举措。
听证会结束后,涉案人员强某某、苏某某当场签订《自愿接受公益服务承诺书》,郑重作出承诺:将严格遵守协议约定,认真履行公益志愿服务义务,主动参与汾河水库生态保护工作,自觉摒弃非法捕捞行为,坚守法律红线,以实际行动弥补自身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此举是娄烦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县域汾河水库生态保护工作实际,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多发、生态修复责任落地难度大等突出问题,推出的生态修复举措——以志愿服务替代单一惩戒,引导涉案人员从“违法者”向“守护者”转变,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修复一片”的办案目标。
下一步,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守生态检察职能定位,持续以司法力量筑牢汾河水库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依法严惩与教育挽救相结合、案件办理与源头治理相贯通”的原则,常态化开展生态保护检察履职,以更实举措守护绿水青山,为娄烦县域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