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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孝义公安提醒:警惕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2026-05-18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山西频道

  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张继忠)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逐渐增多,面对手段多样的非法集资,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端正心态、理性思考和分析,理性选择理财产品。要懂得“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个道理。准确识别非法集资行为,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严重危害,远离非法集资,保证自身资金安全。

  吕梁孝义经侦提醒您:远离非法集资,守护好钱袋子。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投资回报的行为。

  ◆ 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点。

  01、非法性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02、公开性

  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03、利诱性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04、社会性

  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0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0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03、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04、利用亲情诱骗

  有些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非法集资的危害及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非法集资不可持续,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此外,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按照刑法规定,从事非法集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都有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从表面上看有一定的相似性,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集资诈骗的行为人主观上则具有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的目的。

  典型案例

  2026年2月5日,孝义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实际控制的某有限公司,于2021年至2025年期间在我市通过招聘业务员、内勤、讲师等以口口相传的方式,以购买应收债权债务计划,房地产优选权证项目、环保证信项目收益权计划等项目向社会不特定人群签订合同为河南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的公司吸收资金,投资期限为半年、一年、两年,年利率为8%—12%的高额固定回报,截止目前,涉案金额累计8000余万元。该案嫌疑人已被孝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但多数受害人因参与非法金融活动资金无法追回,承受巨大经济与精神损失。

  警方提示:天上不会掉馅饼,高额返利是套路。设局人正是抓住了人们的“防备心”不足却“爱财心”严重的心理,才会屡屡得手。怎么捂好自己手中的钱袋子,一起来看警方支出的妙招。

  经侦民警分析出骗子们的套路固定是这么几步,第一步,先画个大饼诱惑人;第二步就是及时足额给付利息让你尝到甜头;第三步就是撒开大网来者不拒地收钱;第四步自然就是资金链断裂,骗子卷款消失。

  参与非法集资,失去的不仅仅是钱,往往还有诚信甚至亲情。广大群众要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切勿轻信“高回报、无风险”的承诺。广大发现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线索请及时拨打110或者0358--764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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