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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吕梁石楼检察院:公益监督护碧水,以法为剑守安澜
2026-05-22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山西频道

  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张利康  王彩霞水是生存之本、生态之基,守护河湖生态安全是检察公益诉讼的核心职责。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精准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推动河湖“四乱”问题整治。5月20日,吕梁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治羌带领公益诉讼部门全体干警,联合县水利局、乡镇开展巡河工作,切实推动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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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治羌检察长一行沿屈产河河岸开展实地检查,重点查看河道水质状况、岸线环境卫生、河道垃圾清理等情况,详细了解河道日常管护、生态治理成效及存在的难点问题。巡河过程中,周治羌检察长结合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现场宣讲河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规定,解读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公益诉讼部门运用实地勘查、无人机巡航、现场联合办公等多种工作方式,针对侵占围垦河道、垃圾污染等危害河湖生态环境的行为,展开“地毯式”巡查。共巡查河道15公里,发现问题河道10余处,后续将持续跟进监督整改。

  周治羌检察长强调汛期将至,要切实加强巡查管护,及时发现河湖治理中的薄弱环节,靠前谋划,主动应对,对河道内的违法建筑要多方研判,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久久为功,在稳步推进中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公益诉讼部门要聚焦重点领域,主动对接行政机关,强化协同联动,凝聚治水护河强大合力,以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的检察实践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实施提交满意答卷。

  河湖生态保护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与区域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强化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同效能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巡河履职、法治宣传与专项监督,紧盯河湖生态保护薄弱环节,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推动构建检察监督、行政履职、乡镇落实、群众参与的协同共治格局,以检察公益诉讼坚实履职守护碧水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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