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常佳 李宁)为深化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健全林草领域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形成依法惩治违法行为、保护林草资源的法治合力,5月26日,太原娄烦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联合开展“检察公益·益行园”协作共建启动座谈会暨协作机制签订仪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志君,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褚爱峰出席签订仪式。

会上,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王建文对《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娄烦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关于建设“检察公益·益行园”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宣读及解释。双方围绕益行园选址规划、本地适生树种筛选、后续管护衔接、施工把关及验收标准等具体问题开展研讨交流,结合各自职能优势,细化双方工作职责、协作流程和共建举措,清晰界定履职边界,打通部门联动堵点,凝聚协同保护共识。

随后现场签订协作机制,为常态化联动开展林草生态保护工作筑牢制度保障。
本次共建的“检察公益·益行园”兼具生态修复、公益实践与法治宣传多重功能,主要用于刑事、公益诉讼、行政处罚等案件中负有补植补种义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政相对人提供异地补植补种场地,督促其依法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同时作为检察干警义务植树的实践阵地、法治宣传的教育阵地,可实现生态修复、公益履职、普法赋能等多种功能一体推进。
刘志君强调,生态保护是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服务地方发展的重要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责,打造“检察公益・益行园”,是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主动服务县域生态文明建设部署的务实举措。通过搭建专业化生态修复阵地,从机制和载体上破解以往生态修复执行落地难、闭环管理薄弱等工作痛点,推动生态损害修复工作规范化、具象化、闭环化,实现修复工作可落地、可监管、可溯源。

此次协作机制的落地,进一步畅通了检察机关与园林部门的联动渠道,补齐了生态协同管护的工作短板。依托共建阵地,双方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做好案件生态修复、常态化普法护绿、日常联动监管等工作,以务实的联合治理举措,助力娄烦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