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张利康)5月22日14时许,吕梁汾阳市公安局杏花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报警:在杏花村镇上堡村发现一只“落单”的大鸟,状态虚弱,无法正常飞行。
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辨认,该“大鸟”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游隼。为避免游隼受到二次伤害,民警小心将其隔离、避光、安静安置,严格按照野生动物救助规范进行临时看护。

随后,民警第一时间联系林业部门,顺利将游隼移交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后续养护,待其恢复健康后将适时放归自然。
一次暖心的接力,既守护了生态安全,也彰显了警民携手、共建美好家园的责任与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