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张晓丽 马君慧)汾水悠悠,法润心田。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汾河保护贯穿司法服务全过程,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临汾洪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联合行政、刑事审判庭,以“三合一”为总牵引,开展了一场立体化、精准化的环资法治宣传活动,用司法力量守护母亲河——汾河的生态底色。

湿地送法 倡导无痕出游
干警们首站走进洪洞汾河国家湿地公园。这里水鸟翔集、草木葱茏,是汾河生态修复的亮丽名片。干警们向游客和市民发放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重点讲解破坏湿地生态、非法捕捞、乱扔垃圾等行为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让“汾河保护,人人有责”的理念深入人心。
随后,干警前往公园附近的房车露营地,围绕房车出游新业态开展环保“微宣讲”。现场不少车主自备收纳器具、妥善处理垃圾,环保举措获干警点赞。干警现场倡导践行无痕旅行,不留垃圾污染汾河,车友们纷纷表示:“保护自然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诗和远方’”。

乡村普法 筑牢河道安澜
汾河安澜,事关万家。干警们随后来到汾河沿岸的堤村乡李村村委会,聚焦泄洪河道内违规种植农作物这一“顽疾”开展专题宣讲。结合《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及《民法典》绿色原则、侵权责任编,干警向村干部和村民代表详细解读,在泄洪河道内种植高秆作物,不仅阻碍行洪、威胁堤防安全,造成损失的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面临刑事追责。
“以前觉得在河滩地上种点玉米没啥,今天才明白这是拿安全开玩笑。”一位村民感慨道。干警还发放了通俗易懂的《环资审判典型案例手册》,引导村民自觉退出河道种植,共同守护汾河的行洪安全与生态健康。

志愿净滩 践行护河使命
知行合一,方能法润人心。法治宣传既要有“说法”,更要有“做法”。在汾河国家湿地公园活动期间,干警们化身“环保志愿者”,穿上红马甲、拿起垃圾袋,沿着河岸步道认真清理塑料瓶、烟头、废弃包装袋等垃圾。他们弯腰拾捡的身影,成为汾河畔一道温暖的风景线。干警们用实际行动证明:保护汾河,没有旁观者;司法者不仅是裁判者,更是先行者、示范者。
此次联合宣传活动,是洪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深化“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审判机制的一次生动延伸。从湿地普法到房车新业态,从河道禁种到干警带头净滩,三个场景、三类对象、三种侧重,始终围绕“汾河保护”这一主线,实现了普法、预防、示范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环境资源审判庭将持续依托“三合一”专业优势,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司法建议等工作,推动形成“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愿破坏”的汾河生态法治环境,为“一泓清水入黄河”贡献更坚实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