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常佳 段利红)近日,由太原娄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小店区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郑某某涉嫌受贿一案在娄烦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为最大程度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此次活动采取“现场旁听+视频直播”模式,庭审邀请了娄烦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20余人和社会各界人士现场旁听,小店区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100余名干部职工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同步观摩庭审实况。

经查,2016年至2025年,被告人郑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160万余元。庭审中,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以书证、证人证言及被告人供述等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条,充分证实了指控事实。被告人郑某某认罪认罚,当庭对自身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深刻忏悔自身履职失范、底线失守的错误行为。
权力不论大小,一旦失去制约,必将产生腐败。郑某某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本应恪守职责,但其却将手中权力异化为谋私工具,在开展日常巡查、执法检查过程中未能抵挡住金钱诱惑,不仅严重践踏了职业操守,更损害了公共资源的公信力。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指出,国家工作人员手中的权力源于人民,任何将公权私用、搞权钱交易的行为,终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把庭审变成课堂,用案例敲响警钟。本次活动通过双线并行,实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警示教育的良好效果。下一步,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机制,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精准化、全覆盖,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