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刘晓红)指尖轻轻一点,账户空空如也。网络赌博不要认为自己拼的是“运气”,你的输赢其实都是平台操控,6月1日,运城稷山县公安局翟店派出所查处1起网络赌博案,抓获违法行为人1人。
近日,翟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薛某名下银行卡资金存在异常,涉嫌参与网络赌博,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经查,违法行为人薛某(男,39岁,稷山县翟店镇人)于2026年2月至2026年5月26日通过手机上下载某赌博网站APP,以博大小的方式进行赌博,涉案金额达17万元。

目前,违法行为人薛某已被稷山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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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网络赌博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1.网络绝非法外之地:参与网络赌博本身属于违法行为;为赌博平台引流、推广、提供资金结算等,均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2.筑牢守法防线:不下载陌生涉赌APP,不点击赌博链接,不参与、不传播、不推广网络赌博;不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避免沦为犯罪工具。
3.积极举报线索:发现网络赌博违法犯罪,请及时保留证据,拨打110举报,携手共建清朗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