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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娄烦县人民检察院:违法捕捞者成为汾河岸边的志愿者
2026-06-08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山西频道

  廉政中国讯    近日,太原市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在城东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依法对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扎实推进汾河水库生态安全源头守护工作。

  “强某作为汾河水库库区居民,明知库区属于禁捕区域、严禁非法捕捞,却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实施捕捞行为……”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围绕强某、苏某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全面细致地介绍了案件事实、在案证据及法律适用依据,深入阐释了二人具有的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并明确提出拟不起诉处理意见,让在场人员清晰了解案件办理的法律依据和考量标准。

  听证过程中,听证员聚焦案件事实、行为情节、社会危害性及生态修复可行性等关键问题,充分发表评议意见,经全面研讨,一致认可检察机关提出的拟不起诉处理意见;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先后发表意见,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处理方案予以认可;人民监督员肯定了检察机关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释法理的举措。

  听证会结束后,涉案人员强某、苏某当场签订《自愿接受公益服务承诺书》,郑重作出承诺:将严格遵守协议约定,认真履行公益志愿服务义务,主动参与汾河水库生态保护工作,自觉摒弃非法捕捞行为,坚守法律红线,以实际行动弥补自身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

  据介绍,此举是娄烦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县域汾河水库生态保护工作实际,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多发、生态修复责任落地难度大等突出问题,推出的生态修复举措——以志愿服务替代单一惩戒,引导涉案人员从“违法者”向“守护者”转变,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修复一片”的办案目标。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持续以司法力量筑牢汾河水库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依法严惩与教育挽救相结合、案件办理与源头治理相贯通”的原则,以更实举措守护绿水青山,为县域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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