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张卫华 杨泽荣)近日,山西平遥县西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辖区某商铺内因生意债务纠纷爆发肢体冲突,有人遭殴打受伤。
警情就是命令,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赶赴事发地点开展处置工作,当场控制涉案违法行为人,同步完成现场取证、伤者伤情检查、双方当事人询问等一系列调查取证工作。经核实:违法行为人王某与受害人张某存在生意欠款纠纷,二人协商还款事宜期间言语不和、矛盾升级,王某一时情绪失控,动手殴打张某,造成张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伤情鉴定为轻微伤。民警现场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但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和解协议。
到案后,王某如实供述其殴打他人的全部违法事实,本案证据完整、事实清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西城派出所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目前王某已送至拘留所执行拘留。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若遇经济、债务类矛盾纠纷,应当通过友好协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合法合规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切忌一时冲动诉诸暴力。殴打他人属于明确的治安违法行为,施暴者除需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全部民事赔偿责任外,还会留存违法前科记录,对本人及亲属就业、征信、政审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打架代价巨大。希望群众遇事保持理性克制,坚决杜绝用暴力解决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