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张晓丽 马君慧)万物共生,生灵可爱。守护野生动物、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是公安为民履职、守护绿水青山的重要职责。7月4日上午,临汾襄汾县南辛店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暖心报警:在南辛店乡东徐村东头路边草丛内发现一只疑似野生猫头鹰的小动物,状态虚弱、无法正常飞行,急需救助。
警情即是责任。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初步确认,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为避免猫头鹰受到二次伤害,民警小心翼翼将其安置在纸箱内,做好避光、通风等防护措施,稳妥带回派出所悉心临时照料。

为确保野生动物得到科学、专业救助,派出所第一时间主动对接县林业局。7月4日下午,林业局工作人员抵达派出所。民警依规将猫头鹰完整移交,由专业人员开展后续检查、养护和放生工作。
一次温柔救助,彰显警民同心护生灵的温暖力量,此次成功救助既是群众自觉爱护野生动物的生动缩影,也是襄汾公安主动担当、温情履职的真实写照。
警方提示: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如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保护动物,请不要自行捕捉、投喂,及时拨打110或林业部门电话,交由专业人员救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