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 周春梅,1949年出生,1972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被选派到太原小店区人民法院,从事书记员工作,并先后经历过民事审判、刑事审判、民事诉讼等关键岗位。2004年退休后,继续做好传帮带工作,培养、教育、帮助年轻人,耐心细致地给群众讲解政策法规。

她所在的小区共48户,是30多年的无物业老旧小区,作为小店区人民法院离退休支部组织委员,她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联系工人为居民修理暖气管道,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订阅报纸组织老同志们持续学习。她说:“咱们都是老党员,思想不要生了锈,有什么事情跟上党走,党指向哪里,咱们就走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