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刘晓红)在运城夏县综治中心,一位员额法官接过调解协议,一眼看出隐患:履行期限只模糊写着“待工程款下来之后”,既无具体时间,也无违约条款。她按下“暂停键”,现场指导补正。最终,协议被依法确认,一起纠纷就地化解。
在河津市综治中心,一只狗咬死邻居近200只鸡,财产损害、名誉权争议、治安案件三线交织。新耿人民法庭“串联”派出所、调解员和村干部,上门三四天,三起纠纷一次性了结。
在运城市综治中心,退休法官武栓林一通电话打给欠薪房地产公司负责人,三天后,农民工拿到了先期支付的5万元救命钱。
这三幕场景,出现在运城日报近日刊发的报道《解纷“一件事”服务“一条龙”》中。它们共同指向一个正在运城各地铺开的基层治理新探索——法院入驻综治中心。
这不是办公地点的简单搬迁,而是司法理念的深层变革:法院从“坐堂问案”走向“源头灭火”,从坚守“最后一道防线”走向参与“第一道关口”。
物理整合,催生“化学反应”
综治中心,全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整合了信访、调解、法律援助等多方力量的基层治理平台。以往,群众有了纠纷,往往要在村委会、司法所、法院之间来回奔波,一个“扯皮事”跑断腿是常态。如今,法院带着专业力量入驻,与综治中心原有的调解资源深度融合,实现了从“多头跑路”到“只进一门”的跨越。
数据能够说明问题:全市法院进驻各级综治中心以来,累计接待群众诉求咨询上万次,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纠纷1622件,办理司法确认663件,参与多部门联动调处654件,司法兜底立案1155件,速裁快审3310件。
这些数字的背后,是一个个被化解的矛盾、一个个被修复的关系、一个个被挽回的信任。但数字之外,更值得关注的是这一模式所释放的制度效能。
夏县法院立案庭法官团队入驻后,针对高发纠纷编制了标准化调解笔录模板,将争议焦点、审查要点等条理化呈现。这份“速查手册”让调解员上手更快、操作更规范。法院还承担起对全县巾帼调解员的带教培训——30余名业务骨干由此成为基层解纷的重要力量。这是专业力量对基层治理能力的“赋能”。
河津市新耿人民法庭整体“搬”进综治中心,“二楼一头是审判法庭,一头是人民调解室”,调解不成的纠纷,当事人无需再跑法院,直接在综治中心立案、转入速裁快审。这是诉调对接的“零距离”衔接。
盐湖区退休法官武栓林被返聘至市综治中心“坐诊”,以专业法律素养和丰富调解经验,在群体性欠薪等复杂纠纷中发挥“定海神针”作用。这是司法经验的“二次释放”。
“兜底”与“挺前”的辩证法
值得深思的是,法院入驻综治中心,并非以司法权替代行政调解或人民调解,而是以专业力量为前端调解“护航”,同时保留司法的“兜底”功能。
报道中有个细节:在调解一起借贷纠纷时,任梦梦法官发现协议履行期限模糊,没有违约责任条款。她没有直接推翻协议,而是“按下暂停键”,指导调解员补正条款后再依法确认。这一举动大有深意——法院的介入不是为了“抢活”,而是为了“兜底”。它在尊重前端调解成果的同时,用司法标准为调解质量把关,确保调解协议经得起法律检验。
而在河津的案例中,当邻里纠纷从财产损害演变为名誉权争议乃至治安案件时,法庭主动“串联”多方力量,从法律层面逐一剖析双方行为的后果,将三起交织的纠纷一次化解。这体现的则是司法力量在复杂矛盾中的“定纷止争”功能——不仅解决法律问题,更致力于修复社会关系。
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杨晓英的话点明了这一模式的本质:“让群众少跑路、解纷更省心。”这七个字,正是司法为民最朴素的注脚。
两个值得关注的走向
在肯定这一探索的同时,有两个走向值得持续关注。
其一,从“个案化解”走向“数据治理”。报道中提到,夏县法院入驻团队每月向综治中心推送上月立案数据,参与研判会商。“哪类矛盾多发、哪个区域隐患突出,数据一目了然,前端治理就能有的放矢。”这意味着,法院的职能正在从处理个案纠纷,延伸到参与社会治理决策。这种“用数据说话”的治理模式,如果能够制度化、常态化,将真正实现“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麻烦”。
其二,从“物理整合”走向“化学反应”。报道最后提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正推动人民法庭与乡镇综治中心的深度对接,将“前端排查、现场调处、快速审理”的分层处置模式落到实处。这里的关键词是“深度”——不是挂牌入驻就完事,而是要在机制上打通、在流程上衔接、在数据上共享、在人才上互通。只有真正产生“化学反应”,这一模式才能从“试点好看”走向“常态好用”。
司法下沉,治理上浮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而矛盾化解是基层治理最吃劲的环节。运城法院入驻综治中心的实践,给出了一个清晰的路径:司法力量下沉得越深,基层治理的水平就上浮得越高。
这不是法院的“额外负担”,而是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应有之义。当法官走出审判大楼,走到群众身边,在矛盾尚未激化时就介入引导,在纠纷刚刚萌芽时就提供专业支持,法律的威慑力与司法的亲和力便实现了统一。
正如退休法官武栓林所说:“群众找来,就是对法律的信任。法院入驻综治中心,就是要让大家感受到,法律不仅是写在纸上的条文,更是可感可及的依靠。”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司法的温度在于贴近群众。当法院的牌子挂在综治中心门口,当法官的身影出现在群众身边,法治便不再是高高在上的抽象概念,而成了“一扇门里解千愁”的踏实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