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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宁深入企业开展调研
2026-07-24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山西频道

  廉政中国讯(边志文  宗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之际,7月23日,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宁深入某电力公司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工作,对企业减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该企业是一起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的案涉企业。案件审理中,大同中院在全省首例创新采用核减排污权指标替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方式,被写入2026年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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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氮氧化物和烟尘的年度许可排放量是多少?2026年上半年实际排放了多少?”

  “《减排承诺书》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0月24日,完成氮氧化物、烟尘减排3150吨(含)及以上,能如期实现减排目标吗?”

  ……

  在企业负责人的带领下,高宁一行实地参观了二期运行集控室和CCUS控制室,详细了解了企业氮氧化物、烟尘排放量等各项数据,并与现场技术人员进行了面对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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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上,该公司总经理就《减排承诺书》和《减排实施方案》履行进展、超低排放技术改造等工作作专题汇报。他表示,自2025年12月自愿出具《减排承诺书》和《减排实施方案》起,企业牢牢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不断加大减排技术改造投入,奋力扛起生态环境保护重担。当前,氮氧化物和烟尘的年度许可排放量分别为2968和298吨,2026年上半年实际排放量分别为625.36和37.7吨,正稳步推进《减排承诺书》和《减排实施方案》中的各项任务落实。

  认真听取汇报后,高宁指出,该企业同时肩负着为首都供电和为地方供热的重任,要严格对照《减排实施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逐项抓好落实。他强调,法院要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联合督导机制,确保每一年度的减排量都可核验。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主动担当、专业作为,让企业更实干、司法更有为、生态更向好,实现“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并重、“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共赢,以高水平环资审判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以司法担当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合格答卷。

  市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琴和相关干警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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