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陈宏伟)每年暑假是学生出行高峰,也是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多发期,学生脱离校园常态化管理,独自、结伴外出增多,不少未达到法定年龄的孩子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上路,交通安全风险持续攀升。
2026年7月31日11时30分许,雷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二郎坪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中阳县广场南路邢家塔口10米(宋家沟十字路口)闯红灯通过该路口时,与其右侧由东向西驶来由马某驾驶的皖A9***0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摩托车驾驶员雷某某及车上乘客刘某某、刘某三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雷某某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闯红灯行驶,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马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确保安全,承担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吕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温馨提示:暑期是未成年人事故频发时期,请广大未成年人为自身安全负责,禁止无证驾驶机动车,未够龄驾驶非机动车,也请广大家长保管好家中各类车辆钥匙,监管好孩子、切勿让其违法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