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方志坚)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精神,进一步巩固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和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成效,为有效应对冬季能源保供、基建提速、农业生产、货车高速通行费部分减免、恶劣天气频发、疫情防控常态化等形势带来的交通安全风险,确保交通安全形势平稳。11月11日是华北、东北片区第一次统一行动日,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方案》、《华北、东北片区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方案》及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全省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方案》总体部署要求,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全市公安交警持续开展全市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
临汾公安交警结合冬季季节性特点,综合分析辖区历年冬季交通流量、交通事故、突出交通违法规律,找出秩序乱点、堵点、事故易发、恶劣天气影响高风险路段、重点管控的车辆、人员,找准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重点和事故预防的薄弱点,充分依托公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在交通流量较大、事故易发的国省、县乡道路增设临时执勤点,组建执法小分队深入农村地区开展流动执法,同时落实网上网下结合的巡控查控机制,坚持视频巡查与路面巡逻相结合,加大一早一晚及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事故多发高发、违法乱象突出等重点路段的巡逻检查频次,有效提升交通安全执法管控效能。
重点查处
临汾公安交警将紧盯“两客一危一货”、6座以上小客车等重点车辆,严管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醉驾、农村“两违”、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同时发动餐饮娱乐等涉酒场所加强宣传提示、源头劝阻,加大对典型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案例的警示曝光力度,强化执法震慑。
违法曝光
11月11日,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环监大队民警在尧都区环城南路设立临时检查点开展执勤执法工作。14时12分,民警在对一辆小型汽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察觉到该车辆驾驶人身上有酒味传来,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其予以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据统计,统一行动日当天全市共出动警力1128人次,警车116余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235起,其中现场查处1882起。其中,查处酒醉驾23起(酒驾22起、醉驾1起);查处农村严重交通违法:超员5起,无证驾驶32起,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头盔15起,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11起;查处普通国省道交通违法:疲劳驾驶2起,超速7起,超员5起,超载7起;查处城市工程运输车2起,电动自行车703起,违法停车343起;现场查处载客汽车乘车人不系安全带691起;扣留农用车13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