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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洪洞法院集中审理、统一宣判四起关联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
2026-10-13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山西频道

  廉政中国讯(张晓丽  马君慧)食品安全是民生之本、安全之基,事关千家万户身体健康与公共卫生安全。为严厉整治畜禽产品流通领域违法乱象,精准打击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持续规范农牧产品经营秩序,近日,临汾洪洞法院刑事审判庭对四起关联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进行集中审理、统一宣判,以严厉司法震慑筑牢辖区食品安全“防火墙”。

  案情简介

  经审理查明,该四起案件为同一销售链条关联案件。被告人张某某、董某某、王某某、马某某分别系辖区畜禽养殖户、畜禽贩运从业者,将自家饲养或收购过程中病死、死因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的羊只私自出售给张某某(另案处理)。该四人在明知病死畜禽不得流入食品市场的情况下,仍违规售卖死羊,从中获取非法收益。上述死羊均由张某某统一收购、私自屠宰加工后对外销售,致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肉制品流入市场,危及群众饮食安全。案发后,四名被告人均如实供述罪行,主动全额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认罪悔罪态度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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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四名被告人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动物防疫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明知病死、死因不明的畜禽属于禁止交易、禁止食用的不安全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仍予以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审理结果

  综合考量各被告人均系初犯、获利金额较少、主观恶性较小,且全部具备主动退赃、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结合案件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对四名被告人分别作出判决。

  法官提醒

  本案四起关联案件集中宣判,精准打击了基层畜禽养殖、交易环节的薄弱违法漏洞,有力遏制了“小病大险、小利大害”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部分从业者心存侥幸,认为少量售卖病死畜禽、获利金额低微不构成违法犯罪,实则已经触碰刑事法律红线。病死、死因不明畜禽极易携带病毒、细菌、寄生虫等致病源,一旦流入餐桌,将直接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法官郑重提示:广大畜禽养殖户、收购贩运经营者,务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对病死、死因不明畜禽一律实行无害化处理,严禁私自转运、售卖、屠宰、加工。切勿贪图蝇头小利铤而走险,触碰食品安全刑事底线,最终得不偿失、身陷刑责。

  下一步,洪洞法院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常态化严惩各类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坚持以案促治、以案普法,通过集中宣判、以案释法、法治宣传等方式,进一步规范辖区畜禽生产交易秩序,从源头封堵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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